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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2018年3月,学校工会免费为会员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险,即将到期。按照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粤教工〔2019〕5号)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会员的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凡属工会会员、身体健康,属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公费医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会员)均可参加。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在职职工的 80%。 
   二、保障范围 
  (一)因病住院治疗; 
  (二)因意外事故、烫烧伤导致身故、残疾。
  三、保障期 1年。
   四、保障待遇 
  (一)住院医疗互助金 首次住院:按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80%领取;第二次住院:按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70%领取。转外就医领取比例相应下调10%。  (二)伤残互助金 按不同伤残程度:意外伤残最高领取20000元;住院意外伤残最高领取40000元。身故互助金:意外身故最高领取40000元;住院意外身故最高领取80000元。
   五、参保费用 每份保费95元,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补贴75元,学校工会补贴20元,会员无须付费(非会员由个人支付保费)。会员参保后可享受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二次报销”。 
   六、需提供的证件 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参保的会员提供)。 
   七、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一)续保和新保的报名表分开填报; 
  (二)请部门工会小组长于2019年3月1日(星期五)11点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按工会提供的固定格式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只须新参保的会员提供)交到工会办公室。

 附件:1.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
       2.“住院二次医保”保障计划相关内容 3.2018年已办理住院医疗综合保障计划名单 (附件1~3不随文印发,请在工会网站或“工会之家工作群”下载、查阅) 
               广东培正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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