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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广东培正学院工会委员会岗位职责

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3.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职工学习、工作、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4.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5.参加学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6.全面领导、协调和检查各部门工作,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骨干作用。

7.负责制订工会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8.负责做好工会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9.负责筹备并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主持工会委员会会的选举工作。

10.完成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主持抓好工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工会全体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解决教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5.负责财务的管理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主席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

6.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落实情况,并负责做好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7.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

2.负责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优秀女职工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和培育女教职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品格,成为本职岗位行家里手,为学校改革发展做贡献。

3.负责了解女教职工工作、恋爱、婚姻、家庭情况,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负责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5.负责组织女教职工心理健康、妇幼保健卫生知识、女工委员培训工作。

6.完成校党委、行政和校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女性问题工作研究,促进工会女工工作的发展。

四、生活福利委员职责

1.经常了解教工生活上的要求,教育教工注意勤俭节约、移风易俗。

2.配合学校行政,管好用好福利费。

3.关心教工生活,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4.协助组织委员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五、文娱、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校园文化的活跃和发展。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以及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3.协助工会做好体育、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配合工会做好上级各类文体比赛的推荐等工作,培养好文体骨干,有计划地组织文体方向的培训与指导

4.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开展的体育比赛。

5.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网络宣传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包括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任务。

六、财务委员工作职责

1.编制工会的预算和决算,定期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2.做好会费和其他经费的收交管理工作。

3.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勤俭节约,把好各项费用的支付关。

七、部门工会小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学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积极组织和参加上级工会和学院工会组织和布置的活动,组织本部门工会小组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3.了解小组会员的思想、生活、工作情况,听取、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配合做好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4.协助学校工会做好教职工福利等工作。注意了解并及时反馈教职工中出现的临时困难或生病住院、新婚、生育等情况,并配合学院工会前往看望。

5.负责管理、使用本部门的活动经费,按照程序做好申请、审批、报销等工作。

6.认真、及时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

八、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岗位职责

1.学校工会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和文件资料,并听取汇报。

2.检查学校工会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3.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提请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提出处理建议。

5.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学校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和财产管理的下列事项进行审查监督:

①工会经费年度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算;

②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③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④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⑤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⑥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⑦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对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和加强工会财产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财务制度、纪律,在财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人员,建议会员代表大会给予表彰和奖励;防范、检查和纠正铺张浪费、私设帐外帐和私分钱物、侵占工会财物等现象。

8.在学校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调动工作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